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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一方签字贷款了,离婚后另一方要承担吗?

离婚 2022-11-01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贷款应属夫妻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能举证是一方贷款,而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属于一方的债务,有一方偿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共同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要根据贷款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签字或事后一方追认,如果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就要判断贷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另一方需要承担,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婚内一方贷款离婚不一定是双方一起承担,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贷款,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双方一起承担;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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