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年人儿子不孝是否可以指定孙子为监护人

房产纠纷 2022-11-01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人如果自愿指定监护,没有对老人生活不利的情况下,指定监护人赡养自己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该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子女在特殊时候可以作为老人的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也就是说在老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子女可以作为老人的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