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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产继承是否必须公证

继承 2022-11-01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不是必须办理公证。即我国法律并不强制房产继承办理公证,当事人可以选择办理,也可以选择不办理公证手续。只是经过公证的房产继承,证据效力更高。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当事人只需要携带与继承相关的证件即可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房产继承一般无需办理公证。因为公证只是为了让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是合法有效的,无论是否公证都是有效的。当事人只需要携带与继承相关的证件即可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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