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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护理专业21年毕业生,找到了一家医院工作,医院和我签了三年的劳务合同,违约金是两万。我上个月拿到了护士资格证也被护理部收到护理部去了。我想辞职,我需要赔付这两万块钱违约金吗

教育 2022-11-01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并不是一旦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就必须赔偿违约金。如果劳动者依法辞职,没有法定的违约情形的,不需要赔偿违约金。但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禁止的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需要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签三年合同辞职,如果违反了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有约定的以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确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约定劳动约定服务期者;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协议的。
    法律依据: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有约定的以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确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约定劳动约定服务期者;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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