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车辆被朋友开去外地被交警扣留了,请问是不是要车主本人才能取车

交通事故 2022-11-02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被交警扣了之后,交管部门会当场出具凭证,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凭证到交管部门处理其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之后可以到扣留机动车的地点办手续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摩托车被扣了驾驶证是能取车的。根据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摩托车被扣了没有驾驶证也是能取车的。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