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婚前男友做生意欠别人上百万,婚后被人告上法庭,婚后没买房和车什么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俩身份证会被拉黑?

离婚 2022-11-02 0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做生意借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借的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是就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属于夫妻共债。夫妻双方向父母借钱买车的,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方以夫妻名义借款且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借的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决定了做生意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就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鄂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