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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行政诉讼 2022-11-02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证经营应该的处罚方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若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则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具体罪名,处以相应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摆摊占道经营的处罚标准是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由其责令摊贩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   当事人无证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无证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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