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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里弹钢琴扰民,对方也不采取任何隔音措施,是不是能根据噪音法起诉?

环境保护 2022-11-02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行为人在白天弹钢琴时控制了音量或者采取了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那么不算扰民,如果行为人制造的音量过大干扰了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则可以认定为扰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 楼上弹琴太吵达到严重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程度就可以进行报警。根据法律规定,制造生活噪音扰民,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报警求助,扰民者可能被警告或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国家鼓励排放噪声的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与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友好协商,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措施,支付补偿金、异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噪声纠纷。
  • 噪音扰民是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但是,业主在起诉之前也可以先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协调处理。如果协调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险;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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