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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被扣,驾驶员放跑一直拖着车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1-02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被交警扣了之后,交管部门会当场出具凭证,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凭证到交管部门处理其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之后可以到扣留机动车的地点办手续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车被扣不一定需要车主处理,应当由车辆当时的驾驶人处理,若驾驶人就是车主就车主处理,驾驶人是第三人就应当由第三人处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 车被交警扣了的处理: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
    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依法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3、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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