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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物业管理欠当,致使停在小区地下车库的车子被物业一扇铁门刮伤,和物业赔偿不一致,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22-11-02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有责任赔偿业主在小区内丢失的车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的保管责任,同时业主按时交纳了停车费,并办理了相关的车辆出入库手续,那么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含了车辆保管的内容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当车辆丢失时,物业公司就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车子在小区被划伤,如果物业协议规定物业对车位有保管的义务,那么造成业主车辆划伤,则物业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则物业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所以要分情况。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 如物业没有按照物业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导致车在小区被刮,物业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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