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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门面去年租出去签了合同,但今年没签,房租照交,现在想提前收回门面,需要赔偿哪些?

房产纠纷 2022-11-03 0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房屋租赁过程中提前收回房屋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按照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包括承租人预期可得的利益。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期内房东不租了有约定的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时其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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