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抽象行政行为的具体特征是是什么

诉讼 2022-11-03 0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它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如果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便是抽象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强制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 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具体为大家分享如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虽然不对某一具体事件或特定人作出具体处理,但一切具体事件和特定人的行为合乎抽象规范的,均在其适用范围以内,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往往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条件。
    抽象行政行为并不直接对具体人或事作出处理,在中国不能针对其提起行政诉讼。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査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不可诉行为。
    因此,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但新行政诉讼法允许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出一并审查。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