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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合间房子,房子是女方的名字,在婚姻合法期间他有权把房子变卖吗

离婚 2022-11-03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买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男方不一定能出卖,主要还是看这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房产是男方父母为其出资购买,明确只归男方的,那么男方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正常处分该房产将其出卖。
    如果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了男方名字,男方在未经女方允许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变卖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卖房不一定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那么一方在变卖时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即要有双方同意卖房的签字,当事人才能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处分;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房产,因其个人对房子依法享有处分权,所以在卖房时无需配偶签字就可以变卖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方买的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属于共有的。因为其加名行为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且该赠与行为自登记变更时生效。即男方以其个人购买的房屋,根据双方的约定,转变为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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