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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申请专利的优先权是什么意思,是否必须回自己国家申请

2022-11-03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条件是在国外第一次申请专利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行使专利优先权的作用具体如下:
    1、国际上,可以适用于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的情形;
    2、我国境内,申请人自在法定期限内,就相同主体再次申请专利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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