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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购置房产一套(为女方婚前购买),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部分钱款,请问房产归属于哪方?

离婚 2022-11-03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一方父母出钱,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归一方个人所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夫妻个人对自己父母在婚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的确认方式: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形式支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一般归登记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所有权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法律依据: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归属的确认方式: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购房款是其子女以按揭形式支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一般归登记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所有权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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