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打胎男方出钱还是女方

离婚 2022-11-03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不算犯法,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不能说男方不给打胎钱犯法,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其打胎男方作为胎儿的夫妻,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弥补女方因此遭受到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一、在普遍的观念当中,都认为怀孕了男方需要负责,打胎了可能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这并不一定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在法律规定当中,赔偿是存在侵权的情况下才产生的。而怀孕一般来说并不涉及侵权的问题,而是双方自愿的结果。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那么我们对打开所产生的问题,是否涉及赔偿作如下的一些介绍。

    (1)在离婚前实施打胎手术的,由此产生的手术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住院费用等等,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承担。

    (2)在离婚后实施打胎手术的,若女方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在此情形下,可能不涉及侵权的问题。

    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怀孕打胎男方一般不要赔偿。因为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
    离婚赔偿的情形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