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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方死亡存款归谁

离婚 2022-11-03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另一方配偶还健在,该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首先分割出存款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存款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存款,则可直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被继承人立遗嘱将存款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存款人死亡配偶是否能支取的确定方式:在没有注销存款人户口的前提下,配偶持本人、存款人的身份证,取款。这种情况,是在银行不知晓存款人死亡的前提下才可以,否则银行会拒绝这种方式。
    如果存款人户口注销或银行知晓存款人死亡,应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指定存款支取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 父母一方去世存款的分配:如果其配偶还健在,而这个存款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分割出一半的存款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存款作为去世方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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