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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被公司恶意辞退了

劳动纠纷 2022-11-03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对企业的辞退行为不服的,可以走仲裁。企业辞退员工属于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公司口头辞退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法律规定要使用书面形式,则公司口头辞退员工违法。而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则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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