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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二房东,现在租户用电不当引起火灾,双方达成协议1.9万元赔偿,但是不支付!我到法院起诉,法院窗口说必须要房主本人起诉,可是后续处理是我处理的,费用我负担的,这个怎办理

损害赔偿 2022-11-03 15: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东对出租房发生火灾有过错的要担责。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损坏由租客负责修理等条款的,可以要求租客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般由责任人承担出租房失火造成的损失。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损坏由租客负责修理等条款的,可以要求租客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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