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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问一下,借钱八千给朋友3年,一直不还钱,最后删除联系方式,现在不认账,有转账记录,实名登记的,这种情况起诉有追还的可能吗?

债权债务 2022-11-03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给朋友钱不还有转账记录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该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明,但是还需要收集其他更具有证明力的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当事人可以起诉。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债务人在法院受理后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会依法判决强制偿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没有收据,合同,有转账记录的钱能通过法律要回。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要求对方积极履行债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不履行的贷款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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