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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浙江台州的,办养老院政府有补贴吗?

综合法律 2022-11-04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   国家对农村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补贴标准:



      
    1、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每张床位资助3000元。



      
    2、拨付方式,三年两次支付。



      
    3、正式运营满一年后,入住率达到30%以上,支付首次50%资助金。



      
    4、运营满三年后,入住率达到50%以上,支付另外50%资助金。



      
    5、市财政给予平常运营补贴,每人每月80元。



      
    6、另外,免征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 我国人民政府若购买养老服务的,则应当满足的要求包括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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