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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法院可不可以执行拍卖房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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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拆迁安置房能否被法院执行拍卖?答案取决于房屋是否已设抵押、被执行人居住情况等因素。本文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文,并结合案例为您解答疑惑。

  一、安置房法院可不可以执行拍卖房子

  在考虑安置房是否可以被法院执行拍卖时,首先应当审视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权,那么情况会有所不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会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

  这意味着,如果房屋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是有权拍卖该住房的。

  二、赠与查封房无效论

  1.对于已经查封的房屋,其权利受到了限制,因此赠与行为是无效的。这意味着,如果被执行人试图将已被查封的房屋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被执行人在国外,且该房屋不属于其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法院是有权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和拍卖的。

  看完文章是否解决了你的疑惑?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拆迁安置房的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提问,我们会尽力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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