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份,由于生意需要经济周转,无奈之下前夫联系了长沙望城当地一家典当行,将本人名下车辆进行了金额三万元的实物抵押。抵押当时,所有探讨问题都是前夫与对方进行,本人全然不知,最后只叫去了本人签字,照相(因为我是车主),而对于合同内容我不清楚,典当行也未给予我们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双方约定一个月还款,对方将车辆归还,若未归还,每月到期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服务费、停车费以及利息。
起初因未与前夫分开,每月续期手续都是他在处理。本月前夫因账务问题突然消失,任何经济债务都未处理,导致车辆未能及时续约。19日对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到本人,说我的车辆已经严重逾期,且逾期费用高达8%每天(2400元/天)。
现本人过去对方公司沟通,对方态度强硬,作为本人角度而言,既不知情,对方也没有行使及时告知联系的责任。且对方不能提供逾期约定的有效条款与依据(不提供也不给看)。
本人要求偿还对方金额三万元,对方将车辆归还于我,双方账务解除,但对方已逾期为由,以逾期费为大量的借口,要在原有基础上加收一万八千元逾期费(逾期及逾期费用无理据,本人要求查阅合同,对方声称合同未曾注明,只有当时口头告知视频为由)最终导致双方不能协调解决,特此采取法律措施,请求律师,状告对方公司!
特此咨询律师:
1.此现象对于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2.典当公司为何不能提供给我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3.典当公司所谓的逾期以及高额的逾期费,依据了什么法律法规?行为是否合法?望回复或受理!
联系电话:13787075220 刘晓芳!(微信同号)无登记证书(抵押在银行)而对于合同内容我不清楚,
2.典当公司为何不能提供给我有效的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