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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保管原告的有关证件时丢失,法院将如何判决

诉讼 2022-11-04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书是什么时候收到的呢
  • 判决书丢了当事人需要去作出该判决的法院的档案室申请查阅和复印,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缴纳复印费,在复印后由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加盖档案室的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公章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判决书丢了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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