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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收的彩礼钱给女方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

离婚 2022-11-04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给的彩礼钱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婚后所得到的彩礼且男女之间无特殊约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彩礼钱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女方将彩礼钱赠予父母,彩礼钱就属于女方父母。但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后才给付给女方的,那么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一、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
    二、双方未登记结婚;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彩礼钱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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