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北京购买一套二手房,现在已经过户完了,签合同时原房主说有地下室的,实际交房时没有,这种我能要求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2-11-04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房款已经按照合同支付了吗,如果支付了原房主无权要回房子,如果现在达到过户条件,您可以起诉要求过户
  • 可以起诉要求房主配合办理房租过户手续
  • 二手房房产已过户即卖家自身的法定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屋的产权已发生了转移,如果卖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款项确未付清,卖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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