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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派出所开出的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22-11-04 2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是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的,由于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离婚手续,因为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时当事人可以去当地的公安机关依法办理临时身份证。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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