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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发票丢失,开发商找不到

房产纠纷 2022-11-04 2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
    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购房发票丢了的处理如下:购买新房的购房发票由房地产公司出具,遗失的可以到房地产公司咨询所属管辖的地税局查询发票存底、申请补办,购买二手房的购房发票遗失的可以到二手房交易市场查询留底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购房合同丢了购房者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购房发票丢了购房者可以登报公示遗失信息,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产证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票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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