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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精神病人的配偶死亡后,其监护人是谁

损害赔偿 2022-11-05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成年的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配偶。如果没有配偶,或配偶死亡、丧失监护能力的,其监护人为父母、子女。若其父母、子女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其监护人为其他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精神病人父母去世的,精神病人如果已经结婚,有配偶的,且其配偶具有监护能力的,由其配偶对精神病人进行监管;如果精神病人,没有配偶但是其子女有监护能力的,其子女担任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进行监管;配偶子女都没有的,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管理精神病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民法典》中精神病人监护权,一般由其合法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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