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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固定工作,月收入5500左右,每月需还债2000,双方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每月500,女方现在要求增加到1250,理由是孩子上幼儿园,考虑到实际经济负担,男方认为可以上公立幼儿园的没有必要去私立幼儿园,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现在当地法院就直接按照男方固定收入的20%-30%进行判罚,不考虑其他,当地人均消费才1500,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离婚 2022-11-05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以下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因其身患疾病、上学等因素,导致所需费用远超原定数额的;
    2、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3、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以下情形下要求增加抚养费会得到法院支持:
    1、被扶养子女生活当地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原定数额不足以支持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具备下列情形要求增加抚养费会得到法院支持:
    1、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2、被扶养子女生活当地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原定数额不足以支持的等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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