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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一套房子。父母交首付,我按月还房贷,要离了,女方想分房子,她有这个权利吗?

离婚 2022-11-05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如果房屋属于其共同财产,子女一般无权分房产,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一般并没有权利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但是分割之后需要等到房贷还完才可以过户。双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先协议分割房产,等房贷还完再过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那么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如果是父母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当视作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个人赠与即为个人财产,不能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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