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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我在厂里受伤左边大拇指粉碎性骨折!厂里说等好了再来解决?我不同意?应该怎么办?反正早解决晚解决都要解决的?我给他工伤认定书签字可是老板不签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11-05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厂里因工伤残,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书面申请书、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当事人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去鉴定劳动能力,之后及时去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索取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职工在厂里受伤骨折的,其所在的单位要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去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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