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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因地震而受损的农村房屋补助标准是多少

综合法律 2022-11-05 2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地震赔偿范围:
    1、补助金;
    2、救济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期限三个月。地震造成的房屋倒塌是没有具体赔偿标准的,因修缮房屋有困难的,修缮房屋所需要的补助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发放。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发生地震的,对地震的赔偿范围包括:补助金和救济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期限三个月。地震造成的房屋倒塌是没有具体赔偿标准的,因修缮房屋有困难的,修缮房屋所需要的补助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发放。
    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地震房屋受损的处理方式是向政府申请修缮的补助款。针对还能够进行修缮的房屋进行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对于完全毁损的房屋在进行补助后,还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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