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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权人的权利限制有哪些

2022-11-06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
    1、禁止权,即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的权利;
    2、许可权,即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3、转让权,即利权人有权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进行转让的权利;
    4、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专利权限制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允许第三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且其实施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专利权限制主要包括: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1)合理条件的强制许可  
    (2)国家强制许可  
    (3)依存专利强制许可  根据专利法的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 专利权存在如下限制:有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违法行使专利等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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