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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担保会有期限的吗

抵押担保 2022-11-06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担保期限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过长的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限为两年。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1、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

    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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