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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家里没钱,公司不管,如何处理

工伤赔偿 2022-11-06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分两种情况,如果是自身原因的原有疾病不能申请赔偿的,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或者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突发疾病,可认定为工伤,可以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不被认定工伤,若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不服该结论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 职业病不能以人身损害赔偿。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由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赔偿。职业病的认定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若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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