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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在期间,妻子向别人借了钱,现在没钱归还,债主把夫妻双方起诉了,现在丈夫称不知情,法院并判决了丈夫不用承担,但是婚姻存在期间,丈夫没有给过家用,生活费,家里一切开销,房租都是妻子承担,现在妻子可以申请上诉,丈夫也需要承担欠款么?

离婚 2022-11-06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要还,如果丈夫借的钱,妻子认可或者借的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要还;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要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借钱不还如果是其个人债务则不可以连妻子一起起诉,但是如果老公借的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具有偿还责任,则可以连妻子一起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欠钱别人起诉的,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要还,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负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则配偶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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