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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律师,我6月份加盟了烟台一个餐饮品牌,加盟费5.58万,合同上我不做是不退费的,但口头承诺一个月内选不到双方满意的铺位全额退款,并做了一个合同附件,写上一个月内选不到双方满意铺位退款,但缺少全额两字,没有章,只有他们领导签字,后来一直没有满意铺位,我要求退款,他们不同意,这种情况我有办法让他们退款吗

合同纠纷 2022-11-06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退,但是必须是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还没有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如果合同已经履行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就不能要求退加盟费,或者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愿意退的也可以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返还的,可以要回来;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时则加盟费的退还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及时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加盟经营方应当具有过错或者加盟者未进行实际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签了退款合同,对方不退款,双方可以先行协商退回款项,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辖区人民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或者依法解除合同关系,退回款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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