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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拆迁30年,房产证是我父母和我的名字,爷爷奶奶在同一户口本上,我父亲爷爷均过世,奶奶的其他子女能继承吗

继承 2022-11-06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去世了,房屋没过户动迁的,该房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或祖父母(即父母的父母)来继承,拆迁部门对于被拆迁人的认定会以子女或祖父母为准,拆迁款项也交由他们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房产如果在房产管理部门过户的,一般要家人都签字才可以。继承房产首先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继承父母房产过户的规定是:继承必须在父母死亡后开始;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该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依法取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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