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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年前借条,别人借的钱 打了个欠条给我,亲戚熟人做的担保。(借款某某人,但没有写日期,包括利息都是口头说的)

现在情况就是借款人年年不还钱,这种情况能起诉他吗?

二,如果让他重新签订 借款借据要注意哪些?

现在情况就是借款人年年不还钱,这种情况能起诉他吗?借款借据要注意哪些?

债权债务 2019-05-12 14: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由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没有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发还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必须两年以内起诉法院,否则会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 民间借款,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不会被处罚;起诉的胜算较高,诉讼费由原告垫付,一般由败诉方最终承担;如果找不到借款人,向其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借款人将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你需承担证明责任,非法定原因的转移可申请法院撤销;借款人名下没有财产或不抵债,不影响起诉结果,但影响判决的执行。借款人没有偿债能力只能中止执行,待其有偿债能力是再申请执行。
  • 借款日期届满,借款人拒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人民法院会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关于民间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办法:根据《合同法》的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贺婷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的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所以结合你说的情况,只需要支付你向出借人所借的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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