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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担保期限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22-11-06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期限一般在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或者法定的期限到期后会失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的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过了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届满的,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拒绝。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如果过了担保期限,则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届满的,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拒绝。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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