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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口头保证,有法律效益吗?

综合法律 2022-11-06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保证的保证人一般不需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之间订立保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但口头形式的保证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口头担保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只有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一集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的情况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口头担保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但如果当事人是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则需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是其他形式的担保,法律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规定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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