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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领养证但是派出所不给上户口,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1-06 2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助处理
  • 领养小孩上户口的办法: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收养法》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办理收养手续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到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办理被收养人的户籍登记手续。如果收养关系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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