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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村的,没有房产证,如何证明房产房是我的

房产纠纷 2022-11-07 0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没房产证的,购房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没有房产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等资料办理房屋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乡建办签字;
    4、获得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后,领取房产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等资料办理房屋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乡建办签字;
    4、获得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后,领取产权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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