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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人所得附加税

劳动纠纷 2022-11-07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个人所得税,是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需要根据其收入缴纳的一种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增值税的附加税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一般以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销项税额总额-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所得出的数额,即为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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