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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外商投资 2022-11-07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的批准手续有: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投资者应将法定文件经拟设立投资性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审查批准;依法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 在我国注册外资公司应当具备: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者;
    2、有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以下批准手续:
    1、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
    3、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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