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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必须要火化证明吗

工伤赔偿 2022-11-07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由医院存档,如果是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由公安机关存档;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由火化场存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火化需要的手续为:



    1、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家因病去世的,需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2、家属到殡仪馆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并办理火葬证。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 火化证明是死亡证明的一种形式。死亡证明包括: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有《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
    (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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