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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08年被行政拘留了因为去超市拿了25元的东西。现在想起诉执法机关没有处罚警告或罚款,直接拘留。这个可以起诉吗?

行政诉讼 2022-11-07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属于前后拘留的原因是因为同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不可以继续拘留。但如果是因为老赖有了新的违法行为,或者属于法定的应当拘留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拘留。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 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够行政拘留:当事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较重,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被行政拘留的;且该违法行为是在二年内被行政机关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等材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当事人可以对于派出所及公安机关的下列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及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治安收容、扣押财物,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权利,公安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或不予答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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