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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竞业协议不生效需要一式两份的证明吗

公司企业 2022-11-07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竞业禁止协议的生效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不超过二年;且未限制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双方均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认定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竞业协议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竞业协议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签订的竞业协议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竞业协议对于签订了的员工有效,竞业协议自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后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非适用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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