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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9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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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的,和其中条款规定,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不得违背相关法律要求,胁迫、诱惑、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份有法律效力的竞业限制协议要想生效,需要满足很多条件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来详细说明下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一、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平;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三、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劳动者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这种不作为义务的民事责任方式通常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如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同时泄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该劳动者应当同时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四、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五、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六、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原则上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要件是什么全部内容,竞业限制条款并不是永久有效限制的,竞业限制协议条款的履行需要建立在企业是否履行补偿义务的基础上,和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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